不动产权属证书 遗(灭)失公告(李安峡)
不动产权利人李安峡因保管不善,将三房权证字第2472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(灭)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 李安峡
2017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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